详细剧情
狗肉,即狗的肉,泛指从狗身上获取的可食用部分。包括东亚、东南亚、西非、欧洲、大洋洲和美洲的很多地区都曾有食用狗肉的历史。
21世纪以来,狗肉的主要消费地区为中国部分地区、朝鲜、韩国,以及部分东南亚国家(包括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老挝等)等。
尽管在战争或其他苦难时期曾有食用狗肉的历史,但一些文化将狗肉视为食物禁忌。同时,另一些文化则将食用狗肉视为文化传统和家常烹饪。食用狗肉违法则有所争议,比如在韩国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首先狗只不再是家畜而需要列管于其他相关法律,又由于猫狗普遍已经与人类同居的作用,使得狗肉市场大幅萎缩,考虑到接触的日益频繁,订立专法已经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加上产生从名单移除后衍生出卫生不受规范问题,而进一步造成食狗的非法化。
== 历史 ==
人类食用狗肉在世界许多地区都有记录,包括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和美洲。
东亚的农业民族多有食用狗肉的习俗,从新石器时代开始中国人就食用狗肉,在浙江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发现有狗的骨架,但这并不能表明中国从那时开始食用狗肉;在河北省武安县的磁山遗址,发现有狗的下颌骨,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均发现了家狗骨骼。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遗址曾发现有陶塑家狗的实物。在甲骨文中,有“五十羊、五十犬”“其宁风,三羊,三犬,三豕”“丁巳卜,又尞于父丁百犬百豕卯百牛”的文字记录。狗肉是周天子宴待宾客的御席珍馐之一。《周礼》中的天子八珍也有狗的成分。春秋时期力士朱亥、战国时期的高渐离、汉代开国功臣樊哙等名人都是屠狗出身。2010年11月25日,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考古专家在西安咸阳机场二期考古工地上清理一座战国秦墓时,在其壁龛中发现了一件青铜鼎。在这件高20厘米、腹径24厘米的铜鼎中仍残留半鼎狗骨头汤。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在越国与吴国的战争之前,生下男孩的妇女获发较贵的狗只,而生下女孩的妇女只获发猪只。
食狗肉文化在古代东亚被广泛传播。日本人在1687年德川纲吉颁布《生类怜悯令》之前吃狗肉。直至今日,中国岭南地方如广东、广西等地仍在继续食用狗肉。朝鲜半岛、越南也保存这种传统文化。宋朝以后,有“狗肉不上席”的典故,据说是宋徽宗因为自己生肖属狗,为了避讳而禁止的。北宋灭亡后,中国人又重新食狗。本草纲目中指狗肉具滋补阳气,对肾脏和胃有益的功效,明朝的对联「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亦显示了食用狗肉的现象,不过也暗示文化程度不高才会屠狗,故无论如何根据历史调查得知,食狗在汉族地区不是非常普及的程度,尤其近代以来,随着文明的发展,城市地区再度停止贩卖狗肉。
遊牧民族和渔猎民族也有食用狗肉的习俗。《大金国志》卷卅九记录女真“嗜半生米饭,渍以生狗血及蒜之属,和尔食之”。《茅斋自叙》中“木碟盛猪、羊、犬、虾蟆等肉”。天聪六年,由于城中犬只汎滥,皇太极颁佈禁狗令命满族每户只存一条狗,至此满人不再饲养肉狗。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饮食规条禁止吃狗肉和猪肉,这两种肉都被认为是不洁的…